2022/08/13
12月26日晚,重庆一男子在闹市跳楼自杀,砸死两名过路女学生,引发关注。据重庆警方此前通报称,12月24日20时20分许,一男子从重庆沙坪坝区三峡广场一公寓楼高坠,砸到两名行人,三人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初步查明系暂住该高层公寓楼的李某(男,31岁,湖北武汉人)跳楼自杀所致,排除刑事案件。目前,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
就此事,两不幸去世的女生固然令人唏嘘,而更令人叹息的是,她们的家属,很可能无法得到足额赔偿。
自杀是否构成犯罪,目前法律虽尚无规定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的意见》中规定“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,危害公共安全的,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;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,致人死亡、重伤,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、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。”但该规定适用的是“落物”或“抛物”即是物伤人,而非“人”。故也很难适用。 但在城市中心,跳楼自杀,则可能对不特定的多数人构成威胁,则可能涉嫌触犯刑法的《刑法》第114条 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”罪名。但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,自杀者自杀未果。而本案中,跳楼自杀者也在这一事件中死亡。那么,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十六条规定的依法不追诉原则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死亡的,不追究刑事责任,因此在刑事意义上李某将不会再被追究责任。已经故无法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自杀者的责任了。
从民事责任方面。因跳楼自杀而伤害他人的行为,属于一种过错行为,因为自己的过错,至他人损害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而自杀者已经属于成年人,故其对他人因侵权造成的损害责任主体,只能由其本人承担。如果本人已经死亡,赔偿主体已经消失,就只能由其个人的遗产将首先用于进行赔偿。依据《继承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,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。
当然,前提条件也是他留有足够的遗产,比如房产,股份,存款等。
而作为事发酒店,没有防止他人自杀的法律义务,所以不承担责任。除非酒店的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,造成客观上方便自杀的,才有帮助侵权的责任。
而从目前的情况分析,好像自杀者并无足够的遗产,而受害家庭又有两个,有限的遗产也需要进行分配。所以,受害家庭获得足额赔偿的几率并不大。
总之,此类事件的防范,还应多方面着手。除社会综合治理以外,建筑物的设计也应有所考虑,比如,高层建筑应封闭天台,窗户旋开,底层建裙房,以防止坠物伤人的发生。